为了更好的推进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今年,浙江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具体指出了美丽河湖建设的重点要素。根据这份文件,小编理出了其中的五大类共20条负面典型,看看你门口的河中招了没有!
一、负面“安全”
1、忽视河道拓宽、阻水障碍物及违章建筑物的清理拆除。
2、过度建设堤岸:
a、将无防护对象的自然岸线建成高标准的防洪堤;
b、围滩建堤岸。
3、滩地公园、栈桥、景观设施影响防洪安全。
4、忽视河道流量水位监测和视频监测。
阻水障碍物-如:建设停车场缩小行洪断面
违章建筑物侵占滩地及部分水域影响行洪
过度渠化、硬化河道
围滩建堤,在无防护对象处建堤
滩地公园设施影响防洪安全
二、负面“生态”
1、毁林后采用“生态”工业产品。
2、仅重视单一措施(如仅考虑堤岸生态修复措施而忽视河床生态修复。如仅考虑水质改善而忽视生境营造)。
3、不做生态调查,未能精准施测而采取标准断面设计。
4、山区河道建设过高、过密、过陡的堰坝,行成全覆盖水面。
5、过度清淤。
毁林后采用所谓的“生态”护坡措施
被砍伐的防护林
堰坝引水发电,未留下游放水设施
水工建筑物生态友好性差
为形成景观水面、短距离建造两座堰坝
山区河道建设高堰坝形成长距离水面
过度清淤
三、负面“景观”
1、破坏自然景观建设过多的人工景观。
2、在人际罕至的地方建景观公园。
3、乡村河湖建设城市景观、植维护成本高的植物。
4、堰坝造型过于奇特。
堰坝造型过于奇特
四、负面“便民”
1、未经调查,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2、与自然环境不协调。
3、不实用、不美观。
人水隔离,无便民设施,不能满足人们需求
乡野铺设千篇一律的彩色慢行道,与自然环境不协调
乡野设过大的亲水平台,不实用
五、负面“文化”
1、脱离河湖本体空谈文化。
脱离河湖古代及现代的工程文化、治水文化,而仅注重区域文化,突显不出母亲河的底蕴。
2、一味强调传承而忽视创新。
没有很好地与流域地域发展需求和特色创新结合起来。
3、没有整体策划,各点文化景观散乱无脉络,串点成线、连线成网的效果差。
要重视河湖文化专项
河流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当然,河流治理中的负面案例远远不止这几条,对于这些问题,要正视面对,积极解决,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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