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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群众举报件 处理情况已反馈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向我省移交7批举报件

发布时间:2017-11-30 07:09:5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铖

浙江在线杭州11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铖) 截至11月28日上午9时,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共向浙江省政府移交7批群众举报件。目前,省政府已将4批处理情况反馈到督察组。

据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受理统计表显示,反映海域管理问题的举报件占了多数,达到了68%,反映海洋环保问题的举报件占了21%,反映其他海洋问题的举报件占了11%。

在接到关于反映温州大门镇附近海域实施了填海,但是对当地渔民的补偿标准不一致,举报人没有得到补偿等问题的举报件后,督察组第一时间将此件转交给浙江省政府办理。根据反馈,11月24日,温州市海洋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迅速派员赴洞头区督办此件。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11月25日,温州市政府将处理整改情况反馈给督察组,洞头区已要求大门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渔具核实工作,待核查完毕后,立即启动资金发放程序。

针对群众反映的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白果村周边海域被围垦,而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举报,路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第一时间联系举报人,组织人员和举报人一起赴现场查勘。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村民未领取补偿款”情况部分属实,原因系该村少数村民对补偿政策不认同,拒绝领取。11月25日,由金清镇政府牵头,对黄礁涂围垦区各海岛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告知补偿款领取的具体方式。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常务副组长吴强表示,督察期间,督察组将以“零容忍、全覆盖”的态度,全程受理群众关于海洋环境、海域管理、海洋执法以及海岛管理等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经过梳理后,将群众举报投诉转交浙江省政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限时3日内回复。

标签: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浙江省政府;反馈;举报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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