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村里马上要实施禁放烟花爆竹了,这个宣传单你先看看!”近日一早,天子湖镇高禹村天禹物业公司的余明松来到集镇佳湖苑小区66岁的邹柏青家中,宣传“双禁”政策,邹柏青连忙上前,将宣传册仔细浏览一遍,直呼“好事情”。
邹柏青说,他们一家人已经多年坚持不燃放烟花爆竹。“2014年腊月初六这天搬新家,只摆了几桌酒,没有放炮;2015年孙子办16岁生日宴,也是如此,逢年过节就更不用说了。”老邹表示,如今村里开始有规定了,他举双手赞成。
据村党委委员程林介绍,经前几年的农整搬迁,现在全村有2000多村民搬进了安置小区,按照农村习俗,搬新家都要办酒席放鞭炮,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容易造成扰民现象。“近年来,一直有老百姓反映此事,去年,还有人大代表专门针对‘禁放烟花爆竹’递交议案。”程林说,借助此次全县“双禁”工作契机,决定启动“禁燃烟花爆竹”行动。
此次禁放时间从2月1日开始实施,禁放区域涉及2000多户农户。禁放时间除了每年春节期间(除夕前一天至正月初八)和元宵节(正月十五、十六)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放。
“这段时间,我们挨家挨户发放宣传单,向农户讲解政策,同时安排巡逻车、‘大喇叭’等来回宣传,加大力度。”程林说,为了让“双禁”规定真正入脑入心,还让每户农户填写回执单。“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有很多,以前经常听说有炸伤人或炸坏车辆的事情发生,现在村里明文规定不准燃放,我们都很支持,要带头做好。”村民方勇表示。
据悉,从2014年开始,高禹村就启动了小区管理工作,倡导“禁放烟花爆竹”,并制定了相关处罚机制。“前期,我们召集村民开会,80%的人一致同意‘禁燃’,这也说明前些年的努力有了初步成效。”高禹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安监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若村民在重大节庆活动需要燃放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许可并发布公告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同时欢迎大家及时举报违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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