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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原料新办法及环控新标准即将实行

台州进口废物行业将迎来新挑战

发布时间:2018-02-05 09:19:01 来源:台州日报 记者 沈海珠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办法》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并分别将于2月1日与3月1日实施。此次新标准的发布将给台州口岸进口废物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在最新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中,废止了骨废料、废纤维相关的两项标准,并对废塑料的范围重新进行了限定,增加了对进口固废的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加严了一般夹杂物的控制要求,并在检验部分增加了检验原则性的要求。

  而在这次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办法》中,一方面放宽了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限制,比如延长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有效期从原来3年到现在的5年,企业无需再通过质检总局制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而可以向相关部门的备案公布的装运前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建议等,相对之前得到了更多的便利。

  另一方面,新办法提高了行业准入标准,取消了仅代理国内利用单位进口废物原料的贸易经营单位的国内收货人资质,即禁止了中间商环节,一些小型不具资质、杂乱无章的企业将被直接淘汰,今后只有具有加工能力的企业才可以进口废物原料进行生产。

  “企业批文的减少和控制标准的提升,短期内确实会影响到台州废物原料的进口额,甚至对不少下游企业的生产会有部分的限制。但是,从长期看,对‘洋垃圾’彻底说再见,对进口废物原料的高要求,将倒逼国外进口商提高自身产品的加工要求。”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科科长谷凯军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台州市从事废物原料进口加工的企业共有92家,其中在本地直接向国外进口原料的企业为38家,符合新办法规定,而台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剩余的54家企业,需尽早改变进口方式,完成资质验证。


标签:固体废物;进口;台州;进口废物原料;废物;控制;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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