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纳税人信息移交与识别工作,是保障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的基础。为确保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征管信息数据统一精确导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税收征管系统,在省局初步清分和识别工作的基础上,浦江县地税局对纳税人进行二次识别并对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完善,方便纳税人在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快捷、准确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浦江县地税局的税务干部们主动联系环保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开展识别工作。对核实清册中纳税人进行上门识别核实,采取“逐户跟踪、逐项采集”的方法,核查排污企业基本情况、污染源、排放口、核算方法等涉税信息。填报涉税信息采集表,落实一户一档的要求,确保核实清册中所有信息数据完整、准确,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在首个征期的纳税申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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