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初步考核结果,黑龙江省水环境质量、水污染总量两项考核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其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66.1%,劣Ⅴ类水体占比1.6%,同2015年相比,水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下降了3.51%,氨氮下降了5.44%。
据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统计,2017年,全省共有国控、省控监测断面133个,分别位于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的43条河流和15个湖库上。国控、省控河流107个监测断面中,有79个断面能够达到其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26个湖库监测点位中,有16个点位能够达到其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据了解,2017年黑龙江省编制了《黑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并下达任务目标。提出了黑龙江省“十三五”水污染物主要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0.91万吨和7.56万吨,分别比2015年下降6%和7%。省环保厅指导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鸡西市政府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编制当地超标断面水体达标方案。截至2017年6月底,上述6个地市全部向社会正式发布了达标方案。
2017年,黑龙江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阿什河流域污染治理和肇兰新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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