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渐暖,春风柳拂面,八闽大地春意盎然,气象万千。
自2016年6月被确立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福建省围绕筑牢夯实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精耕“试验田”。两年多来,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治理体系、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等重要领域,全面发力、精准施策,出台改革成果近30项,形成一套内容丰富、相互衔接的改革“施工图”。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试验区确立后,福建省成立了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省委、省政府细化任务分工方案和分年度任务清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推进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
如何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让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给干部打分,看生态“颜值”。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2016年,在莆田市和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开展试点。去年,试点范围扩大到漳州市和连江县、南靖县、建宁县、南安市、福安市、厦门思明区、莆田荔城区、南平建阳区、龙岩永定区。今年起将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
光泽县审计局办公室,电脑屏幕停留在“光泽县自然资源审计系统”页面,各乡镇林业、水资源、土地、生态红线、大气等指标一目了然。1年多以来,这个县通过生态审计发现116起违法行为,38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在厦门、泉州等市,以及其他设区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探索。
近日,武夷山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报送给福建省政府。核算结果显示,2015年武夷山市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2324.4亿元,是同年全市GDP的16.7倍,人均为101.1万元。把无形的生态算出了有形的价值,就是为绿色发展考核提供依据,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
完善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省政府制定实施《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建立覆盖所有重点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筹措力度,计划到2020年重点流域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自2018年起分3年逐步到位。
以经济杠杆撬动绿色发展。2017年起在全省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排污权交易总成交3778笔,总成交金额7.97亿元,其中二级市场占比61.24%,走在全国前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各地全面梳理公开纳入投保范围的环境高风险企业清单,多途径推动企业主动投保。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投保环责险企业共442家,保障金额达6.3亿元。全面完成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多部门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将环境守法情况与企业信用相挂钩,促进企业强化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决了一批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问题。
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不仅要完成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改革任务,还要推动改革成果落地生根,新征程再出发,新征程再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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