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坚持绿色发展道路上,要鼓励发展新兴产业,也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让产业发展“绿”起来,才能有效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才能让绿色发展真正成为引领推进镇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视为最大民生,接连把“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驱动”列为首要发展战略。这几年成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十二五”以来,累计投资100多亿元,实施了58个生态环境整治重点项目,186个重点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平衡,环境压力依然突出,环境治理体系基础仍需着力完善。
十九大把“美丽”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关键词,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也提出“美丽浙江”建设奋斗目标。绘好“美丽”蓝图,离不开更加整洁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的城乡环境、更加和谐的生态环境。对照镇海“四驱动四提升”战略要求,面对群众生态环境新期待,唯有拉高标杆、对标争先,只争朝夕、久久为功,才能实现镇海绿色变革,夯实“港口强区、品质之城”建设基础,推动镇海发展走进生态文明新时代。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开启镇海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根本在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着力破解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实现经济、人口、资源、环境间的动态平衡。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是关键。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要严格执行生态资源环境执法监督制度,整合环境执法力量,及时遏制和查处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行为。
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推进的良性机制是保障。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贯彻好“绿色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守住生态红线;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让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充分表达、参与、监督;要提高企业生态文明建设主体意识,将生态文明与企业生产有机融合,真正做到绿色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炽热的民生情怀,更是坚定的历史担当。以此次“环保督政问企”专项行动为契机,辩证把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一定能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奇迹”,为镇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绿色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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