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从今年2月1日开始,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3日,记者从扬州市安监局获悉,禁放区域已没有烟花爆竹零售店。截至目前,市区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警情。
扬州安监局副局长戚安宝说,《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经有关法定程序,2017年12月18日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18年2月1日起,扬州市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实施禁燃的范围在主城区约124.3平方公里、涵盖人口约90万。
戚安宝告诉记者,该市安监、公安、工商等多部门集中开展了拉网式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源头管控上下功夫,动员禁放区9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主动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参与回购存量烟花爆竹,截至2月1日前,除1家零售店迁址禁放区域外,其余97家零售店均主动上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且拆除店招,政府回购他们的存量烟花爆竹逾7000箱。同时,禁放区周边区域的11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也实现了零售实名制,坚决防止向禁放区回流。
2月1日“禁放令”实施后,对违反禁放通告规定的,该市在执法上突出“四个一律”,即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派出所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律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
烟花爆竹禁放源头管控工作措施得力,有效阻断了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据扬州警方通报,截至目前,扬州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5起、违规燃放案件31起,收缴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651箱。扬州市区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警情。同时,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春节重点时段市区空气质量良好。
“从现在起,扬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入常态管控时段,仍将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戚安宝表示,安监部门将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大检查,重点加强市区禁放范围周边区域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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