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安吉县将下拨2017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2381万元,创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新高。
据了解,今年是安吉县拨付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第三年,也是安吉县启用新一轮补偿标准的第一年。去年初,安吉县出台了《安吉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有耕地纳入补偿范围内,总体面积达40万亩,较此前奖励范围有所增加。此外,安吉县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每亩60元,粮食功能范围内耕地每年每亩80元,其他耕地保有量落实的每年每亩30元的分层次补助标准,比之过去统一每年每亩50元的补助标准,总体补助更高,也更为科学。
“基于这两点,补助资金有明显提升。”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郭昌鑫表示,实施补偿资金的目的,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安吉县也因政策的不断细化完善,发生可喜的变化。
据统计,2017年度安吉县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行政村共186个,经过前期审核把关及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秸秆焚烧、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等的详细调查,有15个村因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被扣发相应补助资金,涉及扣发资金的村数为近三年来最少。“根据年度卫片执法情况,安吉县违法用地数在逐年下降,从侧面反应出资金的发放执行,对调动农村保护耕地积极性的促进作用很强,说明制度实施富有成效。”郭昌鑫认为。
正向激励,同时也做好负向惩处。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村被扣发的370多万元,将全额补助给全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完成较好的村。这两年来,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重,推进难,这笔资金的下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高标准农田的实施完成。更为差异化的补助模式,也将引导农村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值得一提的是,安吉县对补偿资金的可使用范围也进行了扩增。现在,补助资金可用于农田水利设施修缮、土壤地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后续管护等方面,相比以往更进一步强调农田建设的提档升级。此举不仅让各村使用资金更为从容,也能让他们因地制宜发挥资金用途,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接下去,我们将会同财政局、农业局对各村近三年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该项资金使用规范。”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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