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就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启动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相应培训,把普查的每个步骤、每项工作、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统计、监测和专项调查成果,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普查效率,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
据悉,前期我市已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属地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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