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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4月1日开征 绍兴纳税人有500多户

发布时间:2018-03-25 09:21:29 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 汤帆

  2018年最新登场的环保税将于4月1日至15日迎来首个征税期,昨天,记者从绍兴市地税局获悉,目前已录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环保税纳税人有500多户。

  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缴纳环保税,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四类污染物。火电、煤炭、采矿、化工、石化等能源行业的“排污大户”,大部分制造业和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加工业,原来缴纳排污费的,都将转变为“环保税”纳税人。有两种情况无需缴纳环保税,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如餐饮企业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不需缴纳环保税,二是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标签:环保税;污染物;缴纳;纳税人;地税局;金税;征管;征税;企业事业单位;大气污染物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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