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 金晨 通讯员 蒋萌)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2018年清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台州计划在全市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当天,77岁的温岭老人王加民现场签订海葬生前奖励协议,今后他每个月将领到100元奖励金。据了解,台州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为全国首创。
为鼓励节地生态安葬,早在2008年台州温岭就已开始推行海葬。此后,温岭还出台了针对海葬、树葬的相关减免规定,并在市中心陵园为海葬者设立了海葬纪念园,建立了海葬纪念碑,每年举行祭祀仪式。去年,台州在生态安葬逝后奖补全覆盖基础上,在温岭市、三门县、临海市等地探索海葬、树葬等生前奖励政策。
去年12月,温岭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关于海葬的生前奖励政策,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温岭市70周岁以上户籍人员,如自愿实施海葬的,在传统海葬后家属享受2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可在生前享受按月奖励的待遇,70周岁至100周岁及以上分别每月奖励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签订协议的市民,按规定要在去世后一年内实施海葬。去世后亲属如不按协议实施海葬的,须一次性返还逝者生前已享受的奖励金。
目前,台州已有25位老人签订了海葬生前奖励相关协议,陆续发放奖金3300元。去年,台州市新增草坪葬、树葬33例,海葬37例,骨灰存放处存放61例,发放奖补资金共计13.55余万元。温岭、三门等地已设立专门账户,实施专账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奖励金额直接发放到签订协议市民的银行卡账户中,确保每年足额资金进入该账户。下一步,台州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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