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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省首征环保税 本网记者为你解读

发布时间:2018-03-30 17:13:4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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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3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

  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8日我省将迎来的首个征收期。

  环保税对谁征收?征收标准是什么?纳税人怎样申报缴纳?本网记者为你解读——

  谁是纳税人?

  直接面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作为环保税的前身,排污费在我国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历史。 

  在日常生活中,学校、医院、商场,甚至是路边的小餐馆,都会产生水、大气污染物或固体废物。那么这些单位,是否都该申报缴纳环保税?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为我们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一家小餐馆,如其污水排进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是不需要申报缴纳水污染物的环保税的;如其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田野、山坡等外环境中,则属于环保税纳税人,必须申报缴纳环保税。“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要申报缴纳环保税。”这名负责人介绍,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保税。

  换而言之,环保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相较排污费征收更严格规范,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推算,水泥、钢铁、火电、化工、石油等行业企业或将成为环保税的纳税大户。

  税额如何?
  浙江大致平移原排污费标准

  《环保税法》规定的环保税的征税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根据《环保税法》授权,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本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决定如下:

  大气污染物(除四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

  四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铬酸雾、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8元;

  水污染物(除五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五类重金属污染物项目(总汞、总镉、总铬、总砷和总铅)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8元。

  目前,各省原排污费适用不同的标准、有高有低,此番“费改税”各省思路也有不同。原排污费标准“平移”为环保税税额的占据主流,部分省份则提高了标准。如福建、浙江方案等大致平移了原排污费标准,广东、贵州等综合考虑省内环境承载能力(拟)提高税额标准。

  这项绿色税种的开征,短期来说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但长期效果可期,有利于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如何缴纳?
  浙江创新抽样测算方法

  相比其他税种,计算环保税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十分明显,被称为“最理工科”的税种。环保税法本身才28条,但附表多达6个,水、大气污染因子达109种,另外还有6大类固体废物。涉及多种污染物和污染指标都需要测算、计算以及监测。

  “我们对环保税已经很熟悉。”面对台州一家电镀企业主表示,为企业环保税首次申报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据介绍,去年以来,环保与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曾三次到公司,现场演示讲解环保税,普及相关知识及报税流程。

  日前,省环保厅与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浙江省部分行业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公告,各地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已部署上线,保障首个征期纳税申报平稳有序。

  《公告》主要内容共有五部分:

  一是适用范围,主要针对无法通过现行手段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医院和工程施工企业等纳税人。

  二是水污染物,明确了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和医院污水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并根据减税降负的原则,我省污水排放系数取国家规定区间(0.7-0.9)内的最低值0.7。

  三是大气污染物,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公告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明确了独立燃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其中独立燃烧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确定了应税污染物排放系数。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按照《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表》计算,施工扬尘排放量=(施工扬尘产生系数-施工扬尘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

  四是固体废物,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明确了工业锅炉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和炉渣)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按《独立燃烧锅炉固体废物排污系数表》规定的排污系数,用燃料量乘以排污系数计算排放量。

  五是实施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新闻+】:

  环保和税务部门怎么交接?

  从排污费到环保税,收费和征税两套系统转换,并不是简单“移交”。

  据了解,环保税的征收管理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总体征管模式,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非常重要。税务部门应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保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保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应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环保税法规定的征收税额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12月表示,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

  据悉,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下限为: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12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危险废物为1000元每吨;

  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至11200元缴纳。

  税额上限为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标签:环保税;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税额;固体废物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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