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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

生态环境部将强化9项措施推进突出问题整治

发布时间:2018-04-02 14:43: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岳跃国

  3月30日,一场涉及31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66个集中式地表水型水源地的大规模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实施。

  当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视频会,对国务院同意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据了解,这是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前两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升级版,也是生态环境部今年将重点攻坚的七大专项行动之一。

  排查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并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今年3月17日,李干杰部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记者会上强调,今年水污染防治要突出“四种水体”。首先就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体,这是老百姓的水缸,一定要当成重中之重。

  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联合水利部印发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排查整治任务。

  与之前开展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相比,这次专项行动范围更广,由沿江11省市拓展到全国;任务更重,由地级及以上水源地拓展到县级及以上。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今后9个月内,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全国其他地区则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整治任务。

  为摸清底数,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生态环保部门已经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先期排查。根据各地生态环保部门初步统计,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的地表水型水源地达2466个。

  其中,长江经济带县级水源地1161个;其他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级和县级水源地分别有436个和869个。尤其是在一些省份,相关水源地超过100个,排查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从问题类型来看,违法违规排污、工业企业类、排污口类、非法码头类、旅游餐饮类、农业面源类、畜禽养殖类、交通穿越类、管理类问题依然突出。

  从以往水源地环境整治经验来看,违法违规排污、工业企业类、排污口类、非法码头类问题占比较大,而且大部分属于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难度很大。

  已积累不少相关经验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生态环境部早已经开展了探索。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环境保护部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开展了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在这一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强化责任、挂账销号、精准督查、强化调度、信息公开等有效做法,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信心、奠定了基础。

  在工作内容设置方面,根据之前的经验,要想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必须做好“划、立、治”文章。此次专项行动要求继续聚焦“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其中,“划”是基础,指划定水源保护区 ;“立”是保障,指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治”是核心,指清理整治违法问题。

  在序时进度安排方面,在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中,一些地方前松后紧,导致工作被动。鉴于此,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完成期限,不能全部压到最后。难度较小的任务尽量用两到三个月完成,今年10月争取绝大部分整治任务提前完成。

  在任务分工负责方面,借鉴以往专项行动经验,此次专项行动强调,要依据法律规定压实市、县人民政府责任。按照方案要求,市、县政府负责具体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销号。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政府一定要统筹设计、通盘考虑,明确任务路线图,将每个问题的整治任务细分到每个具体环节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今年将实施不少新打法

  这次专项行动将强化9项措施,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并在倒排工期、科技支撑、督促检查、协调沟通、信息公开、工作调度、责任落实、强化问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将实施不少新打法。

  尤其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生态环境部将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卫星遥感监测,开启信息共享模式,将所有水源地的卫星遥感数据和现场执法APP都提供给地方生态环保部门,支持各地更好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同时,组成专家组为各地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专项行动还要求各地在一报(党报)一网(政府官方网站)上开设专栏,按月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包括哪个市哪个县、哪个水源地、具体问题是什么、采取什么整治方案、整治进展如何等,绝不能遮遮掩掩。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将定期召开视频会,并不定期赴各地现场调研。将实施督促检查“包保”机制,从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选派多位司局级干部,一人包保2~3个省份负责督促、指导,帮助地方推进工作,要求两个月至少去现场调研一次。

  对工作明显滞后、整治进度迟缓的地区,生态环境部还会派出特别工作组,推动问题解决。


标签:整治;排查;水源地;水源;行动;饮用水水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集中式饮用水;环境保护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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