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海盐县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阶段。日前,《海盐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正式出台,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进行细化,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
生活垃圾怎样分类
规范明确,根据餐厨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情况,近期垃圾分类按三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四分法(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两种方式实施。远期全部转变为四分法实施。
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使用统一规定标识,居民居住区域分类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分类设置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场所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分类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场所设置餐厨垃圾密闭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商业楼宇、城市道路等区域分类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
市民投放生活垃圾时应注意餐厨垃圾要沥干水分后投放,盖好垃圾桶;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清洁,清空内容物,避免污染;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有害垃圾回收箱(袋),大件有害垃圾应投放到分类亭的有害垃圾桶内。
科学分类运输处置
规范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也作了具体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要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运输至规定的处置地点,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收集、运输车辆应明显标示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收运过程应实行密闭化管理,采用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清运方式的,应密闭清运,防止二次污染。
餐厨垃圾每日定时收运,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可回收物由回收经营者优先回收,或由资源回收处理单位定期上门收集;有害垃圾由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纺织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络购物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
设责任区排“红黑榜”
在试点基础上,今年,海盐县在城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城市社区垃圾分类实现覆盖率80%以上。围绕这一目标,规范提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如物业服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海盐县将对小区垃圾分类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开展检查评定,对评定的结果进行“红黑榜”排名,分类排名前的小区以“红榜”形式通报,分类排名后的小区以“黑榜”形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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