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撒大海,情意留人间。近日,嘉兴市第十次逝者骨灰撒海活动举行,根据生前遗愿,海盐县5位逝者的骨灰在亲人见证下撒向大海,安息在东海“海底陵园”。
海葬是将逝者骨灰撒入国家海洋局指定海域,落葬海底陵园的一种新式环保生态葬法。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化和群众思想观念的更新,海葬近年来逐渐被群众接受。海盐县连续出台多个惠民殡葬政策,把海葬等生态安葬形式纳入惠民殡葬政策保障项目,给予相关奖励补贴。
根据《海盐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凡海盐户籍居民死亡火化后,生前意愿骨灰不保留作生态葬(海葬)处理的,给予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海盐县自2013年组织参加嘉兴市逝者骨灰撒海活动以来,已先后有13人安息在东海“海底陵园”。
“海葬是彻底解决骨灰入土占地,节约殡葬支出最有效的处理方法之一,也是今后骨灰处理的发展方向。”海盐县民政局有关人员介绍,“作为一种节地安葬形式,实施海葬对于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节约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办理海葬的流程为: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海盐县民政局办理参加海葬活动申请,海葬日期确定后,县民政局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家属做好相关准备事项。目前,海葬活动由嘉兴市民政局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每年清明节前后举行。活动当天,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车辆,前往上海吴淞码头集中乘船出海,上海市海葬服务部将在船上举行一个海葬祭祀仪式。参加集体海葬活动的市民,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为满足市民对节地生态安葬的需求,2015年海盐县建造了海盐人文纪念园(海盐公墓),推出三种安葬方式和四种墓型,其中包括墓葬、壁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形式。在海盐县其他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也在有序推行,每个镇(街道)准建一至三处骨灰存放场所,选址利用荒废地、贫瘠地或利用符合新建要求的现有场所进行改造扩建,逐步拆除陈旧和不符合规划的村级骨灰存放场所。海盐县鼓励各镇(街道)兴建安息堂等公益性节地型骨灰存放场所,县财政对新建或改扩建竣工的公益性骨灰存放场所,经验审合格后按建安投资审定价的5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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