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已进入全面禁渔期。为确保禁渔期间市场上不再销售带鱼、大黄鱼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和其他非法渔获物,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主要农贸市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禁渔宣传。目前,已有50家市场及200多家水产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
为了让禁渔宣传深入人心并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要求市场举办者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承诺对市场内违禁渔获物加强管理,制止违禁渔获物的销售。同时,向各农贸市场发放省海洋休渔禁鱼的各类通告100余份,并将多大的鱼儿不能捕、不能卖的宣传图片,张贴在市场显著位置告知全市市民及经营户。另一方面,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发放告知书200余份,要求经营户承诺不销售违禁渔获物,对可以销售的冰冻水产品,必须出具渔品来源的原始发票或凭证,做好进货及销售台账记录。此外,该局还组织农批市场全体海水产批发经营户发出一封倡议书,倡议全市水产经营户配合市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保存好证明渔品来源的原始发票或凭证,保证不销售违禁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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