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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成立环保系统 检察官办公室

最大限度避免因取证过程存在不足 被法院退回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11 09:19:46 来源:台州日报 记者 柳祥宝 通讯员 张守峰 胡益阳

  5月9日上午,天台县检察院驻天台县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这是我市首家检察机关派驻环保系统的检察官办公室。

  2013年至今,天台县环保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23起,10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28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但仍存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渠道沟通不畅等问题。

  “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因取证过程相关程序等欠缺造成一些案件被法院退回的情况。”天台县环保局局长杜林锋介绍,而且,检察官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将大大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效率,为化解环境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机制保障。

  据了解,检察官办公室主要承担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环保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公益诉讼、业务咨询交流等九项工作职责。

  “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深度合作,让行政执法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运行。”天台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陈晓风说,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将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

  双方采取联合办案、联合调研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恶意偷排、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致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因破坏生态环境引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和司法协调联动。

标签:检察官;环保局;机关;污染防治设施;犯罪行为;环境资源;涉案人员;生态环境;检察院;环境保护部门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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