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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8-05-20 14:16:04 来源:今日开化 记者 姚玲 通讯员 童亚倩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开化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

  开化县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马金溪,取水口为县城龙潭大坝上游100米处,属河流型水源地,目前日均取水量为3.2万吨,供水范围为县城区、华埠集镇、工业园区及城华沿线村庄村民。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龙潭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为龙潭大坝至江头山人口渡,河道长度为1.76km;陆域保护区范围为河道两侧第一山脊线集雨区范围,水域面积为0.19 K㎡,陆域面积为1.59 K㎡;二级保护区范围为江头山人口渡至密赛水文站,河道长度为2.2km,陆域保护区范围为河道两侧第一山脊线集雨区范围,水域面积为0.22 K㎡,陆域面积为5.16 K㎡。

  为依法保护开化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17年开展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开化县从2017年9月就开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全面完成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污染源治理、加强环境保护长效管理、限期拆除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加快新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四个方面。目前,各项工作均进展顺利。新饮用水水源地一期预计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茅岗水库饮水项目建设,二期则建设开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的问题整改工作,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开化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整改,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以上标准;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一级标准。

标签:饮用水水源;城市饮用水水源;县环保局;整治;保护区范围;陆域;环保局;河道;水域面积;工作方案;雨区;大坝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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