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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因村施策

发布时间:2018-05-28 15:01: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熊思沅 熊孟清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始终把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突出位置,努力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既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需要把握的准则,也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需要坚持的原则。2017年以来,广东省普宁市在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因村施策,取得了令广大群众满意的效果。总结普宁做法,以下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技术路线不搞一刀切。普宁中心城区、平原农村地区和山区农村地区人口密度差异很大,人均污水排放量极不平均。再考虑到城乡经济收入差距较大、村集体经济薄弱等因素,普宁市把农村地区分成中心城区农村、中心城区周边已经城镇化的农村和中心镇区、纯农农村和敏感农村4类,原则上分别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管网收集连片处理、分散式处理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在采取分散式处理技术时,结合各村地理地形、处理能力要求、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设、运行、维护及更新提质费用与处理效果的关系,选择较高性价比的技术,确保村民能够承担相关费用。普宁农村污水污染程度较低,多数村庄都有水塘和排洪沟渠,可结合各自地理条件合理组织物理(沉淀、过滤)、生物和生态处理单元,就地取材,建设几乎没有运行费用的物理、生物、生态处理系统,并以此为基本功能,建设湿地公园或社区活动中心。

  二是建设运营模式及财政支持方式不搞一刀切。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厂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中心城区周边已经城镇化的农村、中心镇区和敏感农村的污水处理采用打包PPP模式建设运营,纯农农村的分散式处理设施由村委建设运营。财政支持方式亦根据建设运营模式做相应调整,尤其是采用以奖代拨方式支持村委自己建设运营分散式处理设施,极大地提高了村委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了农村活力,消除了因收缴运营费引起的社会矛盾,以及设施建成后“晒太阳”的现象。

  三是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普宁市列出的人居环境整治内容清单包括污水垃圾处理、村道建设、民居“穿衣戴帽”、人畜分离、乡村文化建设等10余项。目前除了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当成一项基本任务和突破口,必须达标建设外,其余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则根据村经济水平、村容村貌现状、地理条件、农民愿望等实际情况由各村取舍,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因村施策,才能调动村委、村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步一个脚印,建成美丽乡村。

标签: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整治;建设运营;中心城区;村委;农村;幸福感;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地理条件;生态责任编辑: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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