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垃圾不分类,罚款!

金华开出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

发布时间:2018-06-07 07:15:2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何贤君 杜羽丰

  浙江在线6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贤君 杜羽丰)6月5日,浦江县前吴乡塘岭金村村民任某因随意丢放垃圾,没有分类,被处以50元罚款。这是金华开出的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这天是《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前几天,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任某存在违规分类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进行劝阻,并向其讲解了《条例》相关法规条款,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月5日上午9时,当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在任某家,再次发现了垃圾分类不到位、垃圾随意抛撒等现象。对此,该大队核实确切证据后,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任某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

  金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4年,为了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选择了3个乡镇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截至目前,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覆盖全市100%的乡镇和98%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减量70%以上。

  为巩固提高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就开展了相关立法准备工作。《条例》最终于去年12月28日,经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4月,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条例》,并决定于2018年6月5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实施,预示着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实践层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金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


标签:农村生活垃圾;条例;人大常委会;执法人员;农村垃圾;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农村人居环境;实践层面;相关法规责任编辑:季建荣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