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四中院日前对北京首例大气污染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多彩公司因在喷漆作业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被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款89万余元。
6月5日上午,北京市四中院对北京首例大气污染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案件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表示,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没有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使喷漆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到大气环境,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据统计,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多彩公司累计使用油漆39750.5公斤,稀料8779.5公斤,共计48530公斤。
四中院判令多彩公司赔偿因钢结构喷漆加工生产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万余元,赔偿款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并在一家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同时,判决还指出,多彩公司在证明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继续生产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之前,禁止在其加工生产基地从事涉及喷漆、焊接等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的钢结构加工生产行为。
北京四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以来,北京市四中院共计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16件。被告主体在汽车销售、酒店等传统企业之外,新增了网络创新服务企业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囊括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网络交易平台和消费者等诸多环节,领域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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