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治水工作有了专门检察官。前天下午,市检察院驻市治水办(河湖长办)检察官联络室揭牌仪式,在市治水办(河湖长办)举行,这标志着双方联合监督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据了解,新成立的检察官联络室,将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指定一名检察人员专门负责,市治水办(河湖长办)也将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接联络。按照规定,检察人员每个月将固定在检察官联络室工作2天,根据需要,可随时增加派驻工作时间。
按照市检察院和市治水办(河湖长办)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今后市检察院将通过设立的检察官联络室,依法开展一系列检察监督工作,内容包括对可能涉嫌犯罪、媒体高度关注、涉及面广以及跨多个行政区划的涉河涉湖等案件进行提前介入,督促引导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将对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河涉湖污染案件等,开展调查、督查与法律监督专项执法;发现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加强对生态损害赔偿的追付监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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