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一年来的公益诉讼“成绩单”: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共立案91件,进入诉前程序56件,案件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和法律规定的四大领域。
护航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王某某等人向雨水井非法倾倒废油,严重污染水生态环境,市检察院和黄岩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引导黄岩区环保部门与3名赔偿义务人积极开展磋商,最终达成赔付款77余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解协议。
这是我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目前,77余万元的赔偿款已汇入财政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修复专项基金账户,用于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万贵告诉记者,像这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全市共办理37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6%。
椒江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当事人复耕了11397平方米的耕地。温岭检察院分别向国土资源部门和农林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某非法采矿、非法占用防护林的合伙企业对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恢复林地原状。
而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全市共排摸出相关公益诉讼线索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相关案件10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共计3200余万元。
重心在“诉前”
位于温岭市的清代建筑坞根大塘有270多年的历史,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被某企业在施工中擅自拆除部分。
温岭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后,派专人多次沟通,定期前往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文物现状分析评估、地质勘探、修缮方案及工程预算编制报批、落实具备文物保护施工资质单位施工,2018年4月,坞根大塘修缮完工。
“这是我省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使得文物得到修缮的案件。”潘万贵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放在诉前程序,在发挥检察建议主要手段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以促进问题解决为落脚点,实事求是地寻找问题解决办法,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
一年来,全市40件回复期届满的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29件,占72.5%。
为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我市检察机关不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案件的终结,而是继续在检察建议回复期和行政机关承诺的整改期内,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有的基层院还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帮助制定专项应对方案,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完善机制内外协作
6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设立,委派员额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每周至少一天在环保部门工作。目前全市基层检察院也已成立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与政府机关联系,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建立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与各部门会签了相关文件,建立了工作共识。
6月13日,玉环市检察院会同该市海洋与渔业局,偕同当事人赵某某,联合前往披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将2000余尾(约500公斤)鱼苗放流大海,用于修复海洋生态系统。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公益诉讼工作动态,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开通公益诉讼热线等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联络员、联村检察官的作用,搭建平台,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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