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环市环保局查处某电镀企业涉嫌废水超标排放案。据悉,该案件为玉环市首例通过在线监控等比例采样仪预留样后的监测结果作为执法事实依据。
5月31日夜间,大麦屿街道某电镀企业标排口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超标报警,等比例采样仪对该公司标排口废水进行预留样。
当晚7时许,大麦屿环保所执法人员迅速抵达现场监察,并对预留样样品进行采集。同时,环保设备运维单位现场对其在线监控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未发现故障现象。
次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时,企业正在进行生产,执法人员对等比例采样仪预留样和标排口废水再次采集,并进行拍照、笔录等现场留痕检查。
玉环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论显示,该电镀企业在线监控等比例采样仪预留样六价铬浓度为0.226mg/L,超过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该企业涉嫌废水超标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0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大麦屿环保所随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款10万元。
据了解,去年玉环市环保局对该市在线监控企业施行等比例采样仪全覆盖。一旦企业在线监控系统超标报警,等比例采样仪将即刻对标排口废水进行预留样,且监测结果可作为执法的重要事实依据。该“智慧监管”模式解决了以往环境执法过程中取样难、时限紧的难题。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