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国家生态环保部通报了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原丹徒县化肥厂,以下简称“茂源化工”)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无一进行规范处置,而当地环境监管形同虚设,搬迁方案久拖不决。为彻底解决该区域的污染问题,镇江市委已明确由丹徒区委、区政府负责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茂源化工关停搬迁工作。目前,该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
镇江“茂源化工”,始建于1971年,现为国有中型化工企业。该公司已于2010年关闭化肥生产线,目前主要产品为15000吨/年工业水杨酸、12000吨/年冬青油、2000吨/年水杨酰胺。作为一家国有企业,本应在环境保护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然而却对污染治理偷工减料,屡次被投诉、处罚,都不为所动。2011年8月,江苏省环保厅、监察厅对其实施挂牌督办。“茂源化工”化工污水处理整改项目于2011年12月5日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11年12月25日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茂源化工”废气污染严重。案件转办后,《镇江市第二十四批次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73号)反馈:现场检查企业锅炉仅有烟尘略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丹徒区环保局对其处罚10万元。丹徒区将根据督察交办要求,制定茂源化工完整搬迁方案,并于2016年年内启动实施。2016年以来,企业又因超标排放问题被处罚3次。
由于企业紧邻居民区,当地老百姓对大气污染反应强烈。从2014年开始,丹徒区就计划将该企业搬迁至化工园区,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又承诺年内启动。然而督察结束后,当地政府对整改承诺弃之脑后,企业搬迁一拖再拖,到现在还在原地正常生产。
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当地政府在反馈报告时明确,企业车间跑冒滴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均已整改验收。但是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以上问题依然严重,整改验收流于形式。
对此,镇江市委市政府表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精准、彻底地整治督察组交办问题。就“茂源化工”违法排污已明确落实三项举措整治:丹徒区环保局已对其燃煤锅炉烟尘、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涉嫌雨水直排及废油桶露天堆放、废包装袋未按要求放置于危废暂存库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由市、区环境监测人员分别对其排水口和生产废水临时收集池及粉煤灰堆场积水进行采样分析,并根据结果进行进一步查处。此外,市、区环保部门已委托苏州康达固废检测有限公司对粉煤灰堆场存放的固废进行取样鉴定,并对其危废产生量、处置量及库存量进行进一步核实,将根据取样鉴定及危废核查结果进行进一步查处。
与此同时,镇江市环保局已启动联合督查督办机制,与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镇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驻点检查。镇江市委向社会公开承诺:今年10月底前完成茂源化工关停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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