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吴兴区获悉,该区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河长制”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区湖漾全面推行“湖长制”。“湖长作为湖漾的第一责任人,对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湖漾与入湖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制定‘一湖一策’,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漾、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区治水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吴兴区坚定不移实施“生态吴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吴兴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区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在这场治水行动中,各级河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湖长制”的推行为治水一线又配备了一支“生力军”,将推动各级湖长严格履行湖漾水域保护、岸线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之责,建立健全湖漾长效管护机制,为维护湖漾水体健康生命,实现水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5月,该区已制定《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区、镇、村三级湖长管理模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湖长,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区内主要湖漾湖长,由乡镇、街道主要党政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总湖长,班子成员任乡镇、街道主要湖漾或跨村湖漾湖长,由村干部担任行政村内湖漾湖长。
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现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湖长制”管理体系。同时,各乡镇、街道建立“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辖区内镇村湖漾的“湖长制”工作,将“湖长制”工作扎根基层。目前,该区51条湖漾, 1个水库,共落实湖长162名,设立“湖长制”公示牌61块,并按照“重点突出、分片到位”的原则,全面实行“湖漾警长制”,共配备区、乡镇、村三级湖漾警长28名。
据悉,“湖长制”的推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到今年年底,所有湖漾(面积5公顷及以上)均纳入湖长制管理,全面建立“湖长制”。第二阶段是到2020年底,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信息化,建立起职责明晰、经费保障、督考有力的湖漾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推行‘湖长制’,我们将促进全区湖漾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明显提升,美丽湖漾的魅力也将不断彰显。”该区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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