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举办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负责人培训班暨全市企业依法生产大培训会议。全市249家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其他涉水、涉气、涉固废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胡晓林,以企业如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为题,系统地分析当前的环保工作形势,深入解读企业开展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当前企业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说,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主要的污染者,也是环境保护法重点规范的对象,要重点落实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等8项环保责任,抓好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宏伟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美丽中国”的角度出发,解析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发生在各地企业的相关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系统解读了案例中各企业违反的相关规定,以及将受到的具体法律惩罚措施等。
省律师协会环资委主任陈国强通过解读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当前主要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法律责任等方面,重点介绍了涉水涉气超标排放、固(危)废类环境污染、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建立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的环保自律自治管理模式。
这次培训班还注重以案说法,通过播放环境污染案件警示教育片,以发生在身边的环境偷排案件,以案说法,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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