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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蓝天增加水质持续改善

蓝天白云舒画卷 沂蒙山水好风光

发布时间:2018-08-17 10:16: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通讯员 王峰 凌绫

  图为临沂市委书记王玉君(前左一)在市环保局局长吴恩坤(右二)的陪同下,督导检查兰山区义堂镇板材行业改造提升情况。 王嘉信摄

  “全市PM2.5、PM10、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2.5%、10.8%、20.0%、7.1%。10个国控、3个省控断面考核指标均值全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这是山东省临沂市2018年1月~7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状况。

  今年以来,临沂市环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考核问责,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打响蓝天保卫战,督办涉气问题396个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临沂市实施2018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持续开展保卫沂蒙蓝行动。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和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企业,在减量的基础上实施源头减排、末端治理、监督监测和第三方服务等措施,确保应治尽治、应改尽改。

  临沂市出台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对246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其中完成整改5545家、关停取缔2915家。积极做好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累计规范整治工地848个、检查重型货运车辆3.3万辆次、抽样检测加油站样品2462个。全市4443家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城区367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临沂市强化重点时段减排,对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18家重点企业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措施,其他重点企业611条生产线、88个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48个拆迁工地全面落实采暖季应急减排措施。组织修编《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发挥重污染应急减排“削峰降速”作用,发布预警11次,停产企业1553家(次)、限产1540家(次)、停工工地1620家(次)。

  临沂市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实行大气生态补偿机制,上半年向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金987万元。开展专项督导、“党政同督”,对工作滞后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公开约谈、三次启动行政问责。实施后督察项目5840个,下发督办单149批次,督办解决问题396个。

  全链条治理水污染,收缴补偿金774万元

  针对水污染治理,临沂市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治,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3%。

  临沂市认真落实“水十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情况定期通报,收缴水生态补偿金774万元。实行“划、立、治”全方位督查,组织开展地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并配合生态环境部对岸堤水库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为整治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临沂市环保局联合水利、国土、财政等部门对郯城县、费县、经开区落实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加快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红校渔场地下水修复试点,完成化工集聚区周边20个农村水井优质水源替代。

  临沂市不断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部门配合住建部门,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16条河道24段城市黑臭水体,已完工22段,完成率达91.7%。持续巩固清河行动成果,强化沭河、新沭河7名县级河长,27名镇级河长和302名村级河长责任,不定期会同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及县区对已完成的869处清河行动任务开展后督察和回头看,对违法行为立查立办。

  围绕固废和土壤污染防治,临沂市着力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涉废企业2022家。制定《2018年临沂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方案》,对4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加快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涉固废危废专项行动。以土壤风险管控为抓手,严控污染场地流转和开发建设审批。环保部门联合农业、国土部门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及农产品协查采样。

  执法监管不放松,查处违法案件1155起

  为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临沂市坚持工作日例行检查、“夜鹰行动”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全天24小时监控,不断加大刑责治污力度,严厉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临沂市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处置、沟通、督查、公开”制度,推动属地化管理和相关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全市9317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坚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和被抽查对象名录库“两单一库”。完成9个重点行业508家企业的达标排放评估和两个县环境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

  为加大执法力度,临沂市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春节执法大检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执法检查、排污许可证应持证企业普查等专项执法检查,问题全部移交所在县区从严查处。

  1月~7月,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55起、全省第二,处罚金额6108.13万元、全省第一。

  围绕督察问题整改,临沂市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委常委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先后批示指示99次,深入现场督导整改17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4次听取有关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汇报,市级层面召开部署、推进、调度会议16次。

  临沂市实行市级领导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14名市级领导干部,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分工负责、一抓到底。目前,4个整改任务正在验收销号,其他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临沂市建立整改后督察制度,已开展5轮后督察,抽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428件。同时开通环保督察热线,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解决机制常态化。累计办理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498件、已办结480件,市级环保督察热线问题550件、已办结530件;对督察热线办理的390件问题进行“回头看”,对18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标签:临沂市;督察;督导;督办;检查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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