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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最严问责办法 “零容忍”新建违建

今年以来,柯桥区已有12人因查处不力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8-09-07 09:15:58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潘琼英 阮宝夫

  柯桥区湖塘街道陌坞村两户村民在新建房屋中存在超审批面积建房的情况,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街道相关部门虽然进行了查处,但未履职到位。近日,根据街道下发的《关于健全网格员队伍加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所在村负责人、违建地块网格长等7名相关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

  记者从柯桥区“三改一拆”办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新增违法建筑的监管、查处责任,加大对防控不力行为的问责力度,今年初,柯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截至目前,查处新建违建90余起,共计6830平方米,追责12人,新建违建案件同比下降19%。

  今年以来,柯桥区以“五张清单”销号为抓手,扎实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不断完善管控机制,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建立完善了16个一级巡查“网格”和331个村级网格员队伍,建立违法建筑巡查管控“日报制”。借助无人机航测、高位高清摄像等技术,遵循“即查即拆”原则,对100平方米以上当年新增违建落实“必立案、必拆除、必罚款”机制,不断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与此同时,加快控违防违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新建违法建筑“零增长”。强化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依托基层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工作闭环设计,确保“新增违建在3天内发现、在30天内拆除到位”。对村(居、社区)报告、社会举报、上级交办的反映新增违法建筑的案件,镇(街道、开发区)必须派人于当日到现场进行核查,必须现场口头责令停止建设,并在24小时内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拆的,要按照“即查即拆”简易程序组织人员快速拆除。

  明确了新增违建管控工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对管控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予以责任追究,涉嫌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还将从重处理。新增违建当事人为公职人员或党员,综合考虑违建性质、影响程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对新建违建‘零容忍’,才能进一步常态化推进‘无违建’创建。”柯桥区“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三改一拆”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违章建筑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标签:柯桥区;网格;街道;追究;管控;查处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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