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环保局通报今年以来环境执法情况,并公布今年我市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件。统计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19起,处罚金额8889万余元。
其中,余姚市和慈溪市处罚金额均已突破1000万元,个案处罚金额最高260万元。同时,全市共执行《环保法》配套办法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3起,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案件6起,查封扣押103起,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4件9人、刑事拘留22件25人。
今年以来宁波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主要包括:宁波大目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超标废水(pH超标)经雨水沟流入松岙港海域,企业被限产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浙江艾迪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胶黏剂、2万吨压敏胶带生产项目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被处以罚款23万元;慈溪宋道转铁件钝化加工点车间地面溢流废水、渗积废水、水池废水、水沟废水、雨水井废水六价铬浓度均超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被处以罚款29万元,责任人被刑事拘留;宁波中泰不锈钢有限公司测厚仪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备案擅自投入运行,且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未配套相应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被处以罚款2万元,责任人被行政拘留5天;宁波盛绵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生产清洗废水外溢并超标,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等。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城市”,针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百姓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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