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量超设计能力2倍以上”的问题。
一是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取消原有每年80万元的农村垃圾处置费用(嵊新农组[2012]2号文件),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置费用由各乡镇按实际过磅吨位自行承担,按量计费;
二是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2018年2月14日,印发了《嵊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严禁有毒有害垃圾进场填埋,规范对一般无毒无害工业垃圾进场的管理,强化进场垃圾的监督检查,提高收费标准,促进源头减量。同时禁止建筑装潢垃圾进入填埋场。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全部运输至剡湖街道旋泽墅村堆放分拣。
三是加快餐厨垃圾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处置终端建设。推进建立“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
(二)落实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嵊州市六夹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违规纳管”的问题。
一是制定相关考核管理办法,优化六夹岙(二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运行管理,现已达到设计300吨/日处理要求;
二是对六夹岙(一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通过库区表面雨水导排,控制垃圾渗滤液产生量,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六夹岙(一期)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封场面积约8万平方米,并完成草籽种植。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部分在9月完成设备安装,已投入试运行,并积极开展运维招标,将委托第三方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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