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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本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湖北力推水源地整改

发布时间:2018-11-20 10:30: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谢佳沥

  10月31日,湖北省竹山县潘口水库取水泵船并网供水,郭家山取水口停止使用,标志着这一被生态环境部及省市重点督办的问题——郭家山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交通穿越问题全面完成整改,比要求时间提前了两个月。

  为扎实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针对近年来清理排查发现和督查交办的水源地环境问题,湖北省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截至11月12日,27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62个,完成比例为96%。其中,襄阳、荆门、随州、黄冈、十堰、宜昌、黄石等7个地市及其所属县(市)水源地整治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

  提高站位 提前谋划

  作为长江经济带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把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衡量尺”。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进行现场督办,并明确提出“点对点、硬碰硬、实打实、全销号”的整改要求。

  2017年4月,湖北省自我加压,先于全国一年启动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清理整治工作。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省13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34个,并明确提出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级城市、基本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清理整治任务。截至2017年底,234个问题还有50个尚未整治到位。

  结合今年开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湖北省政府将2017年仍未整治到位的水源地问题合并到2018年水源地保护清理排查问题清单,一并进行督办整改,实施销号管理。

  强力督办 精心指导

  整改工作以来,针对各类水源地环境问题,尤其是重点难点问题,湖北省既注重帮助指导,也注重督办调度。

  2018年8月,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联合湖北省环科院对黄石、宜昌、十堰、恩施、咸宁等地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督查,重点指导至今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包括整改方案制定情况、采取的措施、整改工作进度等;以及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水源环境问题销号备案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要求进行销号备案。

  为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湖北省省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战役指挥部于2018年10月22日-25日,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对部长交办的35个水源地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现场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督查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一源一策”的有关要求,详细调查了解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查阅整改工作相关文件、档案资料,现场指导并督促有关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此外,为加快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大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调度频次。进入11月以来,省环境监察总队每日在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行动微信群发布整改进度,每周一电话调度整改进展,确保问题整改达到时序要求。

  “我们将继续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推动各地加快整改进度,争取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标签:湖北省;整改;环境问题;水源;督办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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