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乡水源头村
升级改造后的江头村深受游客欢迎。通讯员侯世华 摄
改造后的竹蔸寨
沙子镇沙子村
在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骥马村,年久失修的古建筑经过科学规划,成了古韵与山水田园文化相融合的特色建筑群;在恭城莲花镇红岩村,依托“三改”等项目的推进和特色产业发展,该村成为生态环境改善助力旅游富民的典型例子;在灵川县江头村,通过腾屋新建模式及全方位投入,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并吸引大批游客前来……这些遍布在桂林市建设蓝图上的一个个亮点,正是市住建委近年来全力推进特色乡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个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桂林市按照“加快建设新城、疏解提升老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协调推进、生态文化相融、富裕和谐桂林”总体要求,坚持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入手,立足桂林山水生态、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市县镇村联动、各种要素互动,美丽乡村活动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乡村风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市住建委的全力推动下,大桂林“城乡一体、生态美丽、文化多元、富裕和谐”大家园正以独特魅力,描绘着美丽乡村建设的美好图景。
夯基础:
全面升级基础设施 扎实推进“三改”建设
走进兴安县的部分乡镇,不由得令人眼前一亮。
以前较为杂乱的废旧老屋、旱厕不见了,脏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厨房不见了,影响村容村貌的圈、危旧房、围墙等也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整洁干净的厕所和干净明亮的厨房,以及农业情调、农耕文化以及休闲美景共存的魅力乡村。
兴安县这些乡镇的变化,是我市实施“美丽桂林·宜居乡村”建设活动迈出的坚实步伐。
近年来,桂林市大力推进“美丽桂林·宜居乡村”建设,重点实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市住建委作为“基础便民”专项活动的总牵头,与兄弟部门合力,重点实施“三改”工作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升级,2017年已完成全市农村改厨改厕36.5万户,其中改厨18.25万户、改厕18.25万户,完成改圈7936户。时间走到今年,面对14.7万户改厨任务、14.7万户改厕任务及196个公共照明试点任务,市住建委与其他部门互相协同,挑起了建设美丽桂林的重担。
成立专项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引领。我市各县(区)纷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各乡镇分管领导亲自靠前指挥,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改厨改厕标准。与此同时,立足实际,结合任务特点,明确了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强化自行车巡回赛沿线整治和乡土示范村建设为思路,整合垃圾处理、改厨改厕、公共照明各类资源,以突出示范建设为依托,打造出一批“责任落实好、管理规范好、工程质量好、环境保护好、制度建立好”的示范村屯。
建设三级技术机构,严格标准,聚力整合。针对自治区“基础便民”专项活动专责小组出台的《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改厨专项活动技术手册》和《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改厕专项活动技术手册》相关标准和规定,桂林市成立了市技术专家指导组、县(区)技术指导组、村(屯)技术服务队,以三级技术机构,完成从设计到实施到建成全程质量管控,并落实规划设计、技术标准、施工建设、检查验收、管理服务“五统一”机制,做到建好一户、用好一户、管好一户。与此同时,拓宽投入渠道,突出“多方支持、项目整合”。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各级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单位企业支援一点”等办法,初步形成了多元筹资、多方支持格局。
严格把控进度,限期整改,规范材料。采用周报制度,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进度靠后的4个县(区),从业务科室抽调8名技术保障人员进驻乡镇、村屯现场蹲点,同时,会同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人员将组织全市范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此外,为规范资料管理,市住建委还组织相关县(区)按照自治区印发的《关于规范“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工作操作流程和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一户一档”制度,对农户申请、公示、审批等各项材料及照片、资金使用拨付材料统一归档。
在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的态势下,市住建委通过示范带动、以点 带面 、 连线成片,形成集群效应,着力解决部分农村厨房“小黑屋”、厕所“脏乱差”、村庄“昏暗”等问题,实现了农村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
截至11月3日,桂林市实现农村改厨开工113511户,开工率77.22%,完工87629户,完工率59.61%;农村改厕开工112600户,开工率76.60%,完工90298户,完工率61.43%;农村公共照明试点建设开工199个,开工率101.53%,完工197个,完工率100.51%,成效显著。
强特色:
坚决打好地方特色牌 潜心做活“美丽”大文章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区宜居乡村建设活动任务全面推进之年,如何打好地方特色牌,打造产城融合、兴业宜居、精品示范、风貌崭新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县区、乡镇、村落亦成为我市住建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培育特色乡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成效显著。记者了解到,2013年7月以来,桂林市委、市政府开始实施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分四批组织实施60个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共1665个,总投资约130亿元,截至目前,前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已全部完成,44个乡镇面貌焕然一新;第四批16个示范乡镇建设于今年1月全面启动。示范乡镇建设启动以来,建设机制逐步健全,城镇功能日益完善,产业支撑明显增强,综合效应不断凸显,示范乡镇建设已成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引领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的典范,辐射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恭城莲花镇、兴安溶江镇分别入选首批和第二批中国特色小镇;兴安溶江镇、恭城莲花镇、灵川大圩镇、荔浦青山镇、永福苏桥镇入选广西第一批特色小镇,获得广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6个、广西百镇建设示范工程23个、自治区少数民族乡建设示范15个,数量位居全区之首。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桂林市7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县54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2.12亿元,建设年限为2016至2019年。截至9月23日,7个示范县已完成投资约24.30亿元,完成投资率为75.8%,其中,2018年计划投资7.1亿元,已完成投资7.864亿元,完成投资率110.76%。
高效全面落实,推进自治区百强镇工程建设。据了解,2014年以来,自治区通过竞争性评选,分三批共选出101个百镇建设示范工程,桂林市占23个,其中,第一批7个、第二批9个、第三批7个,共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3亿元。截至9月23日,全市第一批7个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共56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自治区验收;第二批9个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共79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2.33亿元,完成投资率为102.9%;第三批7个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共49个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73亿元,建设年限为2016—2018年,已完成投资1.79亿元,完成投资率为103.41%,项目成效显著。
充分挖掘特色,打造少数民族乡。2014年以来,自治区通过竞争性评选共选出两批59个少数民族乡建设示范名单,桂林获得15个,其中第一批11个、第二批4个,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0.9亿元。截至9月23日,第一批11个少数民族乡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自治区验收;第二批4个自治区少数民族乡,计划投资0.49亿元,建设年限为2016—2018年,目前已完成投资0.35亿元,完成投资率为71.1%。
立足当地实际,大力推进乡改镇建设。目前,桂林市有两个乡改镇任务,分别是永福堡里乡、恭城西岭乡,自治区给予每个800万元补助,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年限2016年至2018年。截至9月23日,全市完成投资808.54万元(其中:永福完成投资88.54万元,完成投资率为10.56%;恭城完成投资720万元,完成投资率为90%)。
此外,记者从桂林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获得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118个,占全区550个的21%,计划总投资2.777亿元,建设年限2016—2018年。截至9月23日,已累计完成投资1.83亿元,完成投资率为65.89%。
重传承:
旧村落焕发新活力 全面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
在蒙蒙细雨中走进灵川县江头村,雨滴从青瓦檐边滴落,落在青石板上;青苔爬上做旧的外墙,带来绵绵绿意;登高望远,风格统一的民居鳞次栉比,掩映着青山绿水,仿佛一幅静止的水墨画。
作为一个年代久远、拥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古村落,江头村已有800多年建村历史,现有180余座620多间砖瓦结构民居,其中60%以上属明清时代建筑。该村至今仍保存有门第匾额和皇帝诰封挂匾200多块,而经过该县的整合与修缮,一些破败的建筑群正焕发着崭新的活力。
记者了解到,桂林2200多年的耕读文化催生了大量的传统村落,这些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桂林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保留了桂林的历史文脉,维系着桂林儿女最为浓郁的“乡愁”。2012年以来,全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85个,占全区161个的52.8%,占据广西“半壁江山”。列入广西传统村落263个,占全区657个的40%。全市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传统村落达73个(第一批15个,第二批16个,第三批18个,第四批24个),占全区138个的53%,争取补助资金2.44亿元(中央补助300万元/个,自治区补助200万元/个),居全区第一。
在桂林市住建部门的全力推动下,目前,列入第一批、第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31个中国传统村落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达1.154亿元;第三批18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计划投资7802.73万元,建设年限为2017—2018年,已完成投资7149万元,完成投资率为91.62%;第四批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5个中国传统村落建设期2017—2019年,计划投资7819.5万元,已完成投资3025万元,投资完成率为38.69%;第四批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个中国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计划自治区已下达,建设期为2018—2020年,即将转入实施阶段。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桂林市住建委牵头组织成立了桂林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专家委员会,确保了桂林市有一支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指导、咨询、服务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桂林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印发了《桂林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和《桂林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导则》,指导解决传统村落“修旧如旧、修古如古、整新如旧”等技术难题,并通过“四步走”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转变理念,构建上下联动工作体系。成立县、乡、村三级共同参与的保护机构,负责古民居的保护、修缮、开发和利用。二是规划先行,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以村域环境为对象,以村落格局和建筑为重点,保护其标志性的景观要素和空间格局,把群众口口相传的记忆作为修复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做好统一规划、分步建设。三是最小干预,注重保持村落原真风貌。通过修旧如旧、复“遗”成景,建新复旧等方式,修缮古建筑群,修复残垣断壁,让遗址成为“露天博物馆”。四是整合资源,合理推进保护发展。整合传统村落、乡土建设、特色名村、文物维修等资金,实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古建筑安全、居住舒适度。在全方位推进下,桂林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建设经验获自治区住建厅推广,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会议亦选择在灵川县江头村召开,桂林市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受到多方肯定。
绘蓝图:
大刀阔斧谋建设 砥砺奋进写新篇
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风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任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攻方向”思想为引领,桂林市紧扣“深化拓展、巩固提升,丰富内涵、提档升级”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示范带动、分类施策、持续推进,着力提升桂林乡村风貌建设,全力促进农村生产更加发展、生活更加富裕、生态更加良好。在自治区住建厅、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下,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制定措施,强化保障。
下一步,桂林市住建委还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工作,强化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完善工作措施,积极鼓励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增强推动乡村风貌建设内生动力,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推进乡村风貌建设。
统筹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建设,用足用好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信贷支持,破解资金难题,鼓励乡村风貌提升建设与乡村旅游项目相结合,实现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
科学编制规划,设施产业并举。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注重农村文化传承,采取差异化模式,因村定规,防止千篇一律。统筹协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按照“规划统筹、突出重点、择优选取、有序实施”的原则,将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培育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培育管理规范、持续可靠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和信息服务渠道。
坚持分类推进,突出示范带动。通过分类推进和示范带动,实现全市乡村风貌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按照“一县一带”的思路,以小城镇为中心,以新型农村社区和示范村为节点,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旅游通道沿线及江河沿岸为轴线,形成一批集历史文化、特色产业、旅游观光、生态宜居于一体的乡村风貌示范带,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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