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调度,每天通报,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清理全面进入倒计时。《法制日报》记者昨天从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获悉,尽管92%的违法项目已经完成清理,但是,江西鹰潭、贵州贵安新区、新疆阿勒泰等3个地市违法项目清理完成率至今低于50%,同时,20个市(地、州)仍有超过30%的清理任务未完成。生态环境部指出,对这些地区不会放任,会一盯到底,直至按期保持完成清理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今年,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启动了饮用水水源地违法项目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专项行动部署,今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违法项目排查整治,共涉及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21日,57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完成比例达到92%,但后续“硬骨头”问题解决难度依然较大。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上海、宁夏、湖南、青海、内蒙古、西藏6个省份已完成水源地违法项目整治,山东、湖北、浙江、四川、甘肃、辽宁、河北、福建、陕西、新疆、河南、黑龙江、吉林、重庆、北京、安徽等16个省份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他透露,在全国276个地市中,湖南长沙等150个地市已全部完成相关整治任务,完成清理整治的地市占到一半以上。
“11月5日通报的全国进展后20位地市中,甘肃临夏、西藏拉萨、黑龙江鹤岗、哈尔滨、广东梅州、河源、佛山等地市任务完成率有大幅提升。”这位负责人说,特别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作为全国唯一一个任务完成率为零的地市被通报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两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眼下距离年底不足50天,余下问题多是一些‘硬骨头’,任务仍十分艰巨。”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天津、江苏、广东、海南、江西、贵州等6省市仍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广东(144个)、江苏(64个)、云南(53个)三省需要整治的违法项目超过50个,占剩余问题总数的51.6%。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天津、江苏、广东、海南、江西、贵州、广西、山西以及云南等9省(区、市)完成清理比例不到90%。江西鹰潭、贵州贵安新区、新疆阿勒泰等3个地市水源地违法项目整治相对迟缓,完成清理比例分别为16.67%、30%和33.33%。此外,安徽省池州市、湖北省仙桃市、陕西省延安市、江苏省扬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广东省清远市等20个市(地、州)完成比例不足80%,因进展滞后被生态环境部点名。
“水源地保护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这位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部将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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