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就2019年春节期间做好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管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绿色的春节,全省各市一是要做好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管控。《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定:从2018年起,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全省市、县(市)建成区严禁燃煤旺火。各市要加强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禁燃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减轻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要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要做好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应急值守,每日开展预测预报会商,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有效降低重污染过程影响;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和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错峰生产、散煤治理、机动车管控、工地扬尘控制等秋冬防措施有效落实;四是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文明过节,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燃煤旺火。同时,要及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关注相关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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