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加码。
“六个严禁两个推进”是指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严禁槟榔土法熏烤,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允许区外露天烧烤,严禁寺庙道观燃烧高香,严禁在城区公共场所祭祀烧纸焚香,以及推进气代柴薪工作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旨在落实中央对海南的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改善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既是解决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顽症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良好形象。
按照《通知》要求,市县政府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具体的责任人;对乡镇、村干部强化问责和奖励,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环境空气质量通报预警制度等。
《通知》明确,要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政府主抓落实、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重点整治大气面源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到2021年,使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观,逐步树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良好形象。到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市县政府落实不力怎么办?记者获悉,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部门和市县政府及有关领导,省政府将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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