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实施意见》,出租车“油(气)改电”进入实质性进展。
《实施意见》提出,市区新增巡游车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在营运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按照“先公营后个体、先示范后推广”的方式实施“油(气)改电”。到2020年底前,力争市区公营车提前更新为纯电动车,鼓励引导个体车提前更新。
相比燃油车,纯电动车具有环保优势。然而,购车价格高、充电不方便、充电价格高、快充时间长等问题,让车主望而兴叹。推进纯电动巡游车推广应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能否解决车主关注的焦点问题,将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将打造充电服务综合体
要让纯电动汽车“跑”起来,就要先解决充电问题。对此,《实施意见》聚焦充电服务设施建设,提出将在建成区内选址建设充电服务综合体或充电站,搭建充电服务平台和APP。
依托《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年)》,遵循适度超前原则,统一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合肥将在建成区内选址建设充电服务综合体或充电站,在政府、国有企业管辖的公共停车场和设有巡游车蓄车区的交通枢纽、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等建设巡游车充电站;按照规定在社会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泊位,逐步形成“数量适宜、布局合理、管理高效、服务智能”的巡游车充电服务保障体系。
同时,充电服务综合体和较大充电站实行专人管理,兼具餐饮、休息、公厕等功能。而巡游车充电服务平台和APP,则要实现智能管理。鉴于目前巡游车充电桩建设相对滞后,首期拟更新的纯电动巡游车即将投入运营,相关部门将加快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组织,确保充电方便。
出租车“改电”可享多重补贴
针对车辆一次性运营补助、更换电池费用、充电费用等车主关心的核心问题,《实施意见》一一给出奖补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按照车主实际支付7万元/台标准,在享受国补、地补及省级运营补助资金后,差价在5万元/台以内的,按实际差价补助;差价在5万元/台以上的,按5万元/台补助。
以江淮iEVA50为例,每车市场售价为20.25万元,除国补、地补7.5万元和省级统筹运营补助1万元后,车主支付7万元购车费用,差价为4.75万元,由市财政补助。如国家和省级补贴政策调整,一次性运营补助标准另行制定。
除了购车,更换电池也有补贴。据测算,更换一套电池需要费用3.6万~8万元不等。《实施意见》明确,车辆运营期限内因电池衰减导致综合工况续驶里程低于320公里的,生产厂家应当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费用由市财政按一次更换电池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台,此项补贴仅可享受一次。
此外,为鼓励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报废更新,按车辆实际使用年限,由市财政分别予以一次性提前更新奖励,并明确了补贴标准。
目前,合肥纯电动巡游车平均充电价格约为1.55元/度。根据目前在营运的500台纯电动车营运数据,平均能耗费用约0.305元/公里,与双燃料车0.356元/公里相比优势不明显。对此,《实施意见》明确,综合考虑基础电价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将制定充电运营服务补贴政策,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推动建立低成本、便利化的充电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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