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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9种生态环境涉黑涉恶类型

发布时间:2019-04-12 10:08: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王双瑾

  为深入开展好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9种涉黑涉恶类型并征集线索。

  9种涉黑涉恶类型包括在生态环境项目招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逼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退出竞争,或者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标秩序,逼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

  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或依靠保护伞、关系网强揽、垄断环评、生态环境验收,环境监测、监控,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等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工程施工等业务。

  在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整治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

  组织实施非法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倾倒固体废物100吨以上,或危险废物3吨以上涉嫌环境违法犯罪。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非法垄断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

  受过刑事处罚或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又在生态环境领域继续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或扩大环境污染危害程度,造谣传播或恶意夸大生态环境领域“邻避”问题,并以此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蛊惑煽动群众聚众滋事,阻挠项目依法建设、妨害正常执行公务,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为“散乱污”企业或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中其他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举报方式】

  电话:029-85395922

  电子邮箱:xassthjjshb@163.com

  写信:西安市碑林区大学东路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10068)

标签:生态环境;西安市;领域;陕西省;王双瑾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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