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沿海环境污染治理,山东省昌邑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入海河流监管,防治地下水污染和空气异味,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切实改善沿海区域环境质量。
昌邑市制定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成堤河河道水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和丰产河人工湿地工程,开展入海断面水质监测,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要求重点行业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为防治沿海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昌邑市要求园区企业污水经预处理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围绕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昌邑市投资2.5亿元建设中水回用项目,建设的污泥处置厂日处理污泥能力达700吨,年生产有机肥4.9万吨。
同时,昌邑市结合每个企业废气治理情况,制定完善沿海空气异味治理方案。对首批14家企业开展废气异味治理,制定提标改造方案。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546家,关停取缔505家,强力打击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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