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吴兴区人大和区政府共同主办的《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集中宣传周活动,在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吴兴区道场乡菰城村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菁菁宣布《条例》颁布实施“集中宣传周”启动。市领导胡国荣、蒋伟峰等出席。
今年3月28日,《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国内首部地方性美丽乡村建设法规,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规形式固化了我市十多年来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经验,让湖州的美丽乡村建设步入有“法”可循的轨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为各地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多湖州经验。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本周为《条例》的“集中宣传周”,我市将通过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宣传活动,形成宣传普及《条例》的浓厚氛围。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代表周美凤向全市各行各业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倡议代表要争当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先行者、推动者、践行者,切实发挥桥梁纽带、模范带头、典型示范和监督推动作用。
活动现场举行了《条例》单行本首发式,同时,市级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现场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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