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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期“案例大讲坛” 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借鉴域外经验 提高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9-05-23 12:07: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王玮

  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欧洲环保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七期“案例大讲坛”5月20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大讲坛以“中外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研讨”为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江必新指出,要紧密结合我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需求,合理借鉴域外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经验,提高环境资源司法能力,维护国家环境利益和环境安全。要通过环境资源司法国际论坛、环境资源法官国际互访及案例研讨等方式,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信心和巨大成就,提升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理执行主任乔伊斯·姆苏娅对“案例大讲坛”的举办发表视频致辞。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十大环境典型案例已发布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平台上,表明环境法治可以成为造福人类和地球的重要载体,是值得世界各国学习的宝贵经验。

  与会人员围绕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环评与邻避中的行政执法三个分议题, 就8个中外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和实务问题展开研讨。

  在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研讨议题中,与会人员就环境损害事实的认定及损害的计算、修复方式及其他责任方式、危险废物处理各方的注意义务及责任、企业良性发展与环境保护目标的平衡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研讨议题中,与会人员就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科学证据的审查认定进行了深入讨论;在环评与邻避中涉及的环境行政执法研讨议题中,与会人员就“邻避”案件的裁判规则、环评审查标准、司法与行政裁量行为进行了积极交流和互动。

  杜万华大法官在本次大讲坛总结讲话中指出,要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和纽带开展国际司法文化交流,促进各国司法文明交流互鉴,解决世界各国司法面临的共同难题。

  据了解,本次“案例大讲坛”作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重要举措,是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首次采取“案例大讲坛”的方式授课,体现了对创新课程设计的积极探索。


标签:环境资源;讲坛;案例;研讨;司法;公益诉讼;法官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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