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实现专门化审判,探索‘三合一’审判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初步构建起了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记者近日从河北省张家口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至今,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405起,为张家口市“两区”建设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模式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运行三年来,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张家口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张家口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为首次发布。
“三年来,张家口市严格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张家口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永祯向记者介绍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建立健全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采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审判模式,率先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
据了解,在建立健全机构和“三合一”审判方面,张家口市中院及宣化区、经济开发区法院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庭,采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其他区县法院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负责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机构,张家口市法院系统构建起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审判模式,有力地促进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同时,张家口市中院还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明确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济某某在怀来县沙城镇东水泉村口北侧路东其经营的怀来县诚信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院内,雇佣他人拆解废旧发动机,以逃避监管的方式,通过土坑倾倒废机油。经鉴定,废机油中含有矿物油成分,属于危险废物。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济某某其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发布会上,田永祯还向媒体通报了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张家口市怀来县济某某污染环境案之所以引起记者关注,正是由于这起案件实行了“异地审理”。
为破除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审判的地方阻力,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张家口市成为河北省首个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地区。
田永祯介绍说:“张家口市综合考虑各县区审判力量和各地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量,统筹坝上草原、闪电河湿地以及坝下壶流河、洋河和桑干河等生态流域保护,最终确定了张家口市宣化区、经开区、蔚县、沽源县为全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县区。”
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审理5405起环境资源案
“张家口市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极其重要。”田永祯认为,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张家口市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
张家口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在调查辖区内某商务会馆时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对这家企业做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涉事商务会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随后,张家口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事商务会馆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申请听证,法院依法组织了听证。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家口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被执行人的异议不能成立,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这是张家口市审理的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据统计,2016年至今,张家口市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405起,其中刑事案件79起、民事案件5271起、行政案件55起;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起。
田永祯表示,“下一步,张家口市将进一步规范环境修复的裁判和执行工作,让破坏环境的企业、个人恢复生态环境,努力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
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打击涉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新闻发布会上,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还就联合打击涉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了介绍。
“全市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了全面深入的协作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与数据共享,案件办理无缝衔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付燕江介绍说,在联合办案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矿山治理、河道治理、污染物排放治理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摸排生态和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419起,通过诉前程序办理213起,提起公益诉讼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0万元。
同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还坚持打击与治理双向发力,将恢复性执法司法融入工作实践,先后建立崇礼、沽源、尚义、蔚县、桥东5个补植复绿基地593亩,补植树木20888株,督导13家企业投入资金,修复被损生态面积268.89亩,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地域,还原一片青山,恢复一片生态的效果。
“全力侦办环境污染案件,张家口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了河北省公安厅督办的下花园区异地转移非法倾倒废酸案。”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文楷向记者介绍说,涉案犯罪团伙于2017年12月~2018年4月,先后在G7高速涿鹿北出口、G7高速下花园辛庄子出口,实施倾倒废酸158次,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案发后,张家口市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连续攻坚克难、不懈努力,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和研判分析,在成功破获案件的基础上,又串并环境污染案件5起,刑事拘留13人,逮捕11人,起诉11人。
据统计,2017年以来,张家口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案件和涉及环境领域案件61起,破获案件59起,移诉案件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批捕36人、移诉96人。办理环境污染行政案件158起,行政拘留36人,有力地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 新闻链接
打击环境犯罪
维护公众权益
张家口成立
公益诉讼协
作办公室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郭静娴张家口报道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近日正式挂牌成立,旨在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危害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据了解,此次挂牌是继2017年8月“执法司法协作办公室”成立后双方的重要合作,是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规范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双方将借此次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共同为张家口市“两区”建设贡献力量。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高领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加强规范执法,确保依法履责,注重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相互借力、相互助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合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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