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塑胶玩具,别忽视了气味

发布时间:2019-07-15 09:26:10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姚雪青

  核心阅读

  积木、娃娃屋、小汽车……家有幼儿的,基本都少不了塑胶玩具。如果不慎选购了不合格的塑胶玩具,就可能会危害儿童身体健康。我国对玩具安全有严格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也经常开展抽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消费者选购塑胶玩具也要提高鉴别力: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等相关内容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琳琅满目的儿童玩具中,塑胶玩具是常见的品类,备受家长和小朋友青睐。塑胶玩具与婴幼儿身体直接接触,其环保监测是否达标,直接影响儿童身体健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中,对儿童玩具要重点检测增塑剂、可迁移元素超标之类的化学性危害等,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等。

  玩具材质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江苏省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在2017年开展过一次针对塑胶等儿童玩具的质量抽查,66批次塑胶玩具中59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9%,检验项目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项目、可迁移元素项目全部合格。

  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显示,儿童轮滑鞋、玩具滑板车的抽检不合格商品检出率较高,分别为47.5%和45.7%。其中滑板车主要不合格项目中,就包括邻苯增塑剂超标。

  塑胶玩具的材质安全不容忽视。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黄瑛介绍,不规范回收的塑料,经再加工,其色泽会变差,有的厂商会在表面喷漆;不规范回收的“二料”,即回收再加工的原料,经加工,其黏合能力变差,个别商家会使用黏合剂,黏合剂中有甲醛物质,这些都会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轻工部主任王振说,不合格的下脚料二次利用制作的玩具,气味比较难闻、刺鼻;而大多数劣质产品会出现表面不光泽或者粗制滥造的情况。

  选择玩具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业内专家提醒,选择玩具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家长应该具有一些基本常识。

  “标识和使用说明是产品的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产品就是不合格的。”王振告诉记者,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执行标准、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在购买玩具时,要到有资质的正规商场、超市,选择品牌好、有保障的产品。如果网购,最好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

  什么地方容易买到这样的“三无产品”?据介绍,往往是在学校、幼儿园、儿童医院门口等孩子比较集中、人流密集的地方,或者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的流动摊贩、上门推销点等。一方面购买者多为儿童或者接送孩子的祖父母一辈,识别能力较弱;另一方面这样的产品往往价格低廉、容易被接受。不要为了图省钱而选购一些价格特别低廉的劣质玩具。

  对此,黄瑛也表示,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对材料和部件中可迁移元素以及增塑剂都有严格规定。从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玩具,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那么,在选购塑胶玩具时,消费者如何分辨增塑剂超标的产品呢?

  黄瑛介绍,有以下特点的玩具要警惕:首先是色泽差。高品质塑胶玩具外观有光泽,而色泽差的玩具通常采用“二料”。其次,易碎、较脆、边角尖锐。第三,刺鼻的气味。塑胶玩具若有刺鼻的气味,就要当心了,玩具中很有可能含有超标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可危害人体健康。

  从源头做起,把好第一道关口

  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好第一道关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玩具企业对材料安全和设计安全格外看重,这直接关系到其市场生存。

  “每个月原材料进货大约需要100万元,每年做测试的费用也要100万元,如果源头上把握不住,后续环节就控制不了。”江苏太仓某玩具制品公司品质负责人丁正奇介绍,塑胶玩具的成分中有胶粒、油漆、色粉等,需要对其进行一系列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丁正奇说,之所以如此严谨,与自己之前的从业经历有关。多年前,他所工作的另一家玩具生产企业,将注塑环节外包了出去。外包商为了图便宜而选用了二手材料,导致收货检测时发现产品零部件邻苯二甲酸酯超标,这批货物全部报废,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来到现公司负责品质把控后,他吸取教训,所有环节均不外包,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生产系统及检测系统,并采取“预防交叉污染”“实行物理区间分割”等手段,提升材料安全。

  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儿童玩具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玩具企业必须申请认证、加贴证书才能生产销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玩具企业证后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对于发现的无证生产和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促进儿童玩具质量提升。

标签:塑胶玩具;玩具;产品;安全;儿童身体责任编辑:陈婷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图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