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珊 通讯员 颜新文 郑雪根)7月11日,常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村委会主任违法建房的典型案例,当事村委会主任毛卫生被责令辞职,6名镇村干部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处理。这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2018年11月,常山县纪委监委“乡村振兴”专项执纪监督组在对全县农村建房管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时,发现青石镇湖头村G60高速出口路边一新建农房特别扎眼,明显存在超高超大现象,有违法建设的嫌疑。常山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该房屋竣工于2018年1月,系青石镇湖头村村委会主任毛卫生与其岳父、堂弟等亲属4户联建而成。经过测量,房子与规划许可相比,不仅超高、超占,更过分的是侵占了永久性农田。
“这里是高速公路出口,来往车辆带来不少客源,就想多建点,以后可以开饭店、宾馆。心里也有过害怕,但一想审批许可都下来了,不会查得这么严,一时心存侥幸。”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当事人毛卫生后悔地说。
后续一连串问题亟待解答。违法建设是怎么建成的?建好后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有得到处置?是否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常山县纪委监委启动了问责程序。
早在2015年,常山县就出台政策,明确农民建房时,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划员、国土员、村主职干部需到场签字、确认;建立分片巡查、定村包干、严格考核的农村建房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各村主职干部、各片长、驻村干部为村(镇)层面负责人。
然而,层层监管之下却失职失责。“发现毛卫生等人违法建房,我劝了两次,当时觉得他是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在他自己,我劝过了就行了。”湖头村村支书王祥春说。“镇里下了两次停建通知书就走了,不过房子还在继续建。”当地一位年长的村民说。
今年7月,因参与违法建设,毛卫生被责令辞职;未落实相关制度,且巡查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村支书王祥春,青石镇国土员潘成、规划员郑宇浩,驻村干部王太飞等4人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同时,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农房管控工作的副镇长、联片片长两人也受到了责任追究。
常山县监委委员余靖:
村干部参与违法建设,触碰纪律底线,注定要为自己酿的“苦果”付出代价。但相关镇村干部层层监管却层层失职,一方面是“老好人”思想作祟,怕得罪同事,失去下属支持;另一方面是工作作风不实,重审批轻监管,浮于表面。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对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亮剑”“开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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