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杭州:垃圾分类处罚不良信息 将纳入信用档案

发布时间:2019-08-04 09:13:24 来源:新华社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批准修订后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

  据了解,杭州市2010年起全面推行垃圾分类。2015年12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给出了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别是有害垃圾(红桶)、可回收物(蓝桶)、易腐垃圾(绿桶)和其他垃圾(黄桶)。

  条例指出,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杭州市还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条例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标签: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个人信用信息责任编辑:钱华良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图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