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出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三者关系,把握总体平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生态环境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出台了指导生态环境系统统筹做好当前各项相关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方向,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当前,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但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十三五”规划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手抓、两手硬”。
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意见》对此一以贯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作出重点部署,提出要以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为主要目标,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要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要落实“五严”措施,做好内部防控。
推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对此,《意见》创新思路方法,提出“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着力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有利于加速项目开工建设,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有利于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实现对企业少打扰不打扰,让企业安心专心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大技术帮扶,推广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完成今年治污攻坚的目标任务时间紧,难度大。因此,《意见》指出,要统筹兼顾,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同时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面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艰巨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履职,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落实,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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