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商家写着“30天价保”的承诺,南京市民张女士毫不犹豫地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的某家电旗舰店购买了一款价值5388元的苹果手机,结果一周之后,手机跌价620元。消费者在提出“价保”补偿时遭到拒绝。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调查发现,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少购物平台争相打出“价保”服务,然而这“价保”好说兑现太难,消费者得谨慎对待。
消费者遭遇
冲着活动买个手机,结果糟心了
冲着“30天价保”,买下心仪手机
南京市民张女士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想购买一款苹果手机,但是考虑到手机价格本身波动较大,因此她一直在观望没有下手。直到在10月24日这一天,她在浏览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品牌家电旗舰店的时候突然看见,这里正在进行“30天价保”活动,而她所心仪的这款苹果手机也在活动范围之列,该平台的页面上清晰地写着“贵就赔”、“商品15天内发生降价返还价格差额部分”等承诺。
想着有“价保”的保障,又是品牌家电商家的购物平台,张女士便毫不犹豫地选购了一款Apple iphone手机,型号A1863,容量为64G,颜色金色,最后成交价格为5388元,其中手机原价5888元,抵扣商家提供的优惠券500元,实收了5388元。
一周后手机跌价,申请补差价遭拒
一周之后,张女士再次登录该商家的销售平台,旗舰店开始了新一轮的销售活动,张女士购买的该款手机的价格在促销中的标价已经降到了5118元。而与此同时,在该商家的另一个销售平台上,这款手机的最低价格已经标到了4768元,足足比她当时购买的价格低了620元。
张女士此时联系该商家客服要求兑现补差价的“价保”服务,然而对方却予以拒绝。
官方客服:手机不补差价,有说明的
明明有“价保”的承诺为何要拒绝履行?张女士向客服人员寻求说法。平台客服人员表示,手机价格因受市场波动影响,会有波动变化。所以他们这里的手机暂时无法实现补差价,给张女士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不参加价保为何手机的销售图片上有‘30天价保’的字样?”张女士表示不解。对此,客服表示,他们其实在销售平台上做出了说明,可能张女士没有看见。
面对客服的说法,张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因为在她看来商家已经在购买界面打出了“30天价保”、“贵就赔”等标语,所以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再去细看“价保”的每一条规则。商家一边承诺着30天价保,一边又说手机价格受市场影响,这不是忽悠人吗?
“中招”的消费者不止一个
无独有偶,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在上周还接到了另外一位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李先生。
李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是在2017年10月24日在一家品牌官网上购买了一台苹果iphone8手机,价格5388元。当时购买的界面也是承诺有价保的。
10月26日他发现手机降价到4700元,联系客服要求退差价,但是对方就是不承认有价保,后来又表示给其200元的无敌券,李先生不认可。
对于不“价保”的原因,客服解释说,是因为李先生的手机是在平台搞大聚惠活动时候购买的,所以不符合价保标准,李先生就纳闷了,明明界面上就只标明价保,也没有说明此商品参加活动不符合价保政策,更何况如果不符合政策,那为什么购买界面上还依旧注明“价保30天”呢?他认为商家已经涉嫌欺诈了。
行业调查
网购平台都在推各种“价保”承诺
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价格的保障承诺已经成为了众多网购商城招揽消费者的“利器”。京东网、当当网、易迅网、苏宁易购等都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价保”承诺。不过虽然“价保”的基本内容大同小异,但是每家电商平台的“价保”限制条件以及补差方式也都有很大的差异。
“价保”补偿的是消费券
苏宁
例如,苏宁价保补偿的是以自营的消费券形式返还至顾客账户内,请消费者在自营消费券的7天有效期内使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多花的是钱,补偿的却是商城的消费券。
京东
补偿可以提现
而京东的价保补偿则是消费者可在订单签收前或订单签收后30天内申请价格保护,申请成功,如未付款的可按照提交申请时商城售价支付,如先付款后收货的订单,差价退至京东账户,也就是京东钱包,可以提现;货到付款的订单,付款时直接在货款中扣减。这是实实在在的退款或者是减免,回来的是钱。
易迅网
补偿“积分”
记者随后又登录易迅网,而易迅网的补差方式是以积分的形式返还到账户,积分有效期1年,购物时可以抵消相应金额。虽然不像京东那样直接返钱,但是积分有效期长,可以参加其他优惠活动,使用门槛低。
最早的“价保”商城已取消“价保”
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在调查中注意到,曾经最早推出价保政策的亚马逊商城,却已经悄悄取消了“价保”政策。记者在与亚马逊商城的客服联系时,对方证实,亚马逊网购平台上的任何商品都已经全部取消价保服务,所有价保政策也都没有了。
有请大众评审
商家违反“消法” 要承担消费者损失
评审员:孙育浩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从这个消费纠纷来看,“价保”本身就是商家在经营中推出的一个卖点,而消费者据此认为,只要购买的商品一旦发生了价格下降,就能得到一个保障,因此可以理解,消费者是冲着这个“价保”条款去消费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经营行为中,对于涉及到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商家需要在显著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给予消费者明确说明。而在这起消费行为中,商家则把这个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很小的字来标明,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法”明确,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这种不公平不合适的条款。
纵观这起事件,作为经营者既然做出了“价保”的承诺,最后却把一个不适用“价保”的情况标注在一个非常不显眼的位置,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因此作为商家首先应该把这种与消费者有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调整,标注在显著位置进行注明。其次针对自己的问题,要拿出一个解决方法减少这个消费者的损失。
商家行为涉嫌欺诈
评审员:曹义怀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遭遇类似的事情,虽然是同样的广告,但上面的字体有时候却有大有小,商家往往会把有利于自己促销的信息字体放得很大,而不利于自己促销的内容则用很小的字体显示出来。
从本期消费投诉来看,网购平台采取的就是这种套路。针对这种做法,商家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可以通过两个方式来维权。一是可以申请退款,要求因为商家的涉嫌欺诈行为退掉手机;另一种是要求商家撤掉不“价保”的条款,进行价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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