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葡萄酒含有违规添加的糖精钠和苯甲酸;液体钙竟不含钙……这些食品及保健品的猫腻,老百姓恐怕不知道,但却逃不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
为规范我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去年7月开始到今年年底,省食安办等十部门联合开展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是我省近年来参与部门数量最多、持续时间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2万余人次,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7万余家次,发现排除风险隐患6022家次,立案处罚3176件,移送公安立案562起,追究刑事责任289起,罚没款6544万元,查获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保健食品55249公斤。
服用减肥食品出现严重副作用
夏天到了,想要减肥的人不少,但在微信平台上,却有不法分子卖起了来路不明的减肥保健食品。最近,绍兴市就破获一起涉嫌制售冒用保健品批准文号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据消费者金某反映,她通过微信从冯某平手中购买了2盒“SCHME”“ANGEL SLIM”芦荟片,服用后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口渴、晚上兴奋睡不着觉等副作用。接到举报后,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着手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这些芦荟片的批准文号和实物不一致,竟检测出违法添加的西药成分盐酸西布曲明。
执法人员调取冯某平的微信聊天记录,查明了上家信息,联合公安经过近6个月的摸排,对浙江、辽宁、广东、江苏、河南等省份的嫌疑窝点进行了地毯式查处。共捣毁7处制售有毒有害减肥保健品窝点,查获有毒有害减肥保健品7万余粒,涉案金额300余万元,1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被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购买保健食品等要选正规场所
今年,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已列入省食安办工作重点和省政府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省食安办将持续严打重惩,并持续进行科普宣传。6月22日,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整治“百场宣传活动”,将在省老年大学启动。
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保健食品时,应关注三方面:
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凡声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市民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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